湖北同进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1年7月,是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展至今,同进律所现已拥有一支30余人的专业法律服务队伍。同进律师秉承“忠于法律、诚信服务、勤勉尽责、维护权利”的执业理念,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是荆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唯一入选的律师事务所。
同进律所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深圳大道36号飞扬169大厦19楼,固定资产达1500余万元,办公面积1200余平方米,拥有全套智能化办公设备。律所实行一体化的管理,做到了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内部资源共享。
同进律所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执业律师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教授2名,市、区人大代表各1人,市政协委员1人。律所的业务领域涵盖刑事、行政、婚姻家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资本市场、金融业务、破产重整、公司法务、知识产权、公益法律服务11个专业方向。多年来,同进律师的优秀代表在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仲裁机构兼任各类重要职务,多名律师受到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表彰。近年来,受聘担任了中共荆门市委、东宝区人民政府、武警荆门支队、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中国农业银行荆门分行等党委政府、重要国家机关以及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
同进律所自成立以来,成功办理了一批在荆门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重大案件和法律服务项目。2012年7月,发生在荆门城区的郅某某等人销售间碟器材(高考舞弊)案,经央视新闻联播报道后,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案件主犯委托该所律师担任辩护人,法院将辩护人的观点逐级请示至最高法院,最终支持了辩护人的意见。2011年、2013年和2016年成功办理了荆门市市政建设债券发行的法律事务,是荆门市最早承办债券发行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
同进律所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法律服务中彰显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
同进律师以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服务宗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愿携手社会各界,为荆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